9月30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商品住房价格地图的通知》。
房价地图中,标识了各镇街相应地段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精装修交付标准)。
原文如下: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6号)及《关于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房〔〕6号)文件要求,我局正式发布全市商品住房价格地图(简称“房价地图”)。
地图中标识价格代表各镇街相应地段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精装修交付标准),具体以各园区、镇街今年1-7月有代表性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网签价格或近两年有代表性的住宅用地出让项目申报价格为计算依据,其他地段价格由住建部门按土地分级、基础设施现状、二手住房价格等参数适当调整。
地图中标识价格作为未来住宅用地限房价出让的重要参考,将更好地稳定市场预期,也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拍前核算经济成本,减少金融风险。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工作,建立房价地图常态化发布机制,逐步建立住宅价格分区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9月30日
以下是一些重点镇街房价:
南城(Ⅰ级房价元/㎡)
东城(Ⅰ级房价元/㎡)
莞城(Ⅰ级房价元/㎡)
万江(Ⅲ级房价元/㎡、Ⅳ房价元/㎡)
松山湖(Ⅰ级房价元/㎡)
大朗(Ⅱ级房价元/㎡)
大岭山(Ⅱ级房价元/㎡)
寮步(Ⅱ级房价元/㎡)
长安(Ⅰ级房价元/㎡、Ⅲ级房价元/㎡)
虎门(Ⅱ级房价元/㎡、Ⅲ级房价元/㎡、Ⅳ级房价元/㎡)、
滨海湾新区(Ⅱ级房价元/㎡、Ⅲ级房价元/㎡)
凤岗(Ⅱ级房价元/㎡)
塘厦(Ⅱ级房价元/㎡、Ⅲ级房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