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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锐教育东莞2024年生态环境工程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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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精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33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50号,附件2)等规定,现就年度我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从事工程领域生态环境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与生态环境相近、相关专业(详见《东莞市生态环境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口或相近”专业目录》,附件3)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申报人应当为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专业和层级范围

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53号,附件4)的要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共设置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三个专业,考核认定的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

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6.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7.对于年1月1日至年8月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33号,附件1)文件研究制定期间,已通过评审、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仍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33号,附件1)文件有关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渠道参加考核认定。

(二)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

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53号,附件4)执行。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对继续教育条件不作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二)非全日制学历的;

(三)已取得职称的(本通知第三点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资格条件中,学历资历条件第7款的情形除外);

(四)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五、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应通过“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年1月1日-2月28日(以工作单位审核通过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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